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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要点》的通知
(青国资法规〔2008〕8号)


各处室(部门)、外派监督机构、委属事业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要点

  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紧紧围绕 “人文奥运.法治同行”这一主题,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办奥运的法治理念和主人翁意识,使广大公民合法合规地参与奥帆赛各项活动,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帆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青岛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青普法办〔200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年内主要抓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政府国资委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到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市政府国资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目标。成立了由副书记、副主任李德利同志任组长,各监管企业和委内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开展日常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加强普法队伍自身建设。市政府国资委在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着眼依法治市工作长远目标和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进一步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小组组成人员,做好计划、明确任务,充分发挥他们在各层次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中的骨干作用。
  (三)抓好理论研讨工作。在全面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我委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深刻理解关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论述,从理论上研究在普法依法治理中如何体现党委的领导;研究如何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及如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如何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尽快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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