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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关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委会新村、板塱排村民小组辖下的集体土地的征收

清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清府〔2007〕79号)


  清远220千伏燕河(银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清远220千伏燕河(银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用途: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07年8月15日以粤国土资(建)字〔2007〕503号文批准清远220千伏燕河(银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本项目用地征收的土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委会新村、板塱排村民小组辖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征收土地总面积4.6802公顷,其中:水田0. 4501公顷、旱地4.1766公顷、林地0.0535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地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途径,结合征地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

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水 田

0.4501

42.9

2.55

旱 地

4.1766

42.9

1.2

林 地

0.535

13.2

0.75

合 计

4.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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