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国资企干〔2008〕2号)
各省管企业:
《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重要举措。省国资委已将企业人才工作纳入对省管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各省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把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人才工作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各企业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制定本企业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并请于8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国资委。未列入试点的企业,可参照试点方案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推进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进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的重要性
人才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和探索性、创新性比较强的工作,其成效取决于体制和机制。探索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对于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推动省管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省管企业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开阔视野,更新观念,结合本企业实际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也应该看到,多数企业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方面与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具有行业特色、符合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和各类人才特点的培养开发体系尚未建立;选人用才的方式和渠道比较单一,开放式、制度化的人才市场配置机制还未形成;科学合理、系统完整的人才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仍未实现大的突破;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创业环境和服务保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推动人才工作,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大探索力度,鼓励开拓创新,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带动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全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