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管理人性化的若干规定(试行)

  (三)发挥用人单位吸引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吸引人才方式,加大投入,把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改善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着力提升城镇集聚人才能力,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人才来清远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为技能人才提供必要的技能提升培训费用。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四)多形式引进各类人才。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有;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创造引才引智条件,通过聘请兼职、短期流动、租赁借用、咨询服务、科技合作、联合开发、技术承包、成果转让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引进智力。从追求人才本人的拥有向追求知识的拥有转变,密切联系市外各行各业高层次人才,聘请他们兼职、讲课;密切联系各类骨干人才,邀请他们作短期流动;密切联系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借用他们的人才和科研设备联合开发新产品、进行技术攻关和项目合作;密切联系各类人才租赁公司,利用清远独特的地理和生活环境,租赁人才利用节假日和其他时间进行有偿服务。
  (五)加强人才载体建设,筑巢引才。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快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培养一批潜力大、前景好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全市吸纳高素质人才的空间。抓好招商引资,发展更多的大企业、大项目,吸引容纳人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形成产业发展和大量的用人需求,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干、贡献力量提供载体,以产业发展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六)创新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正常的收入增长机制,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收入差距。同时,用人单位要为人才提供进修、提升的机会和条件。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指导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争取有实质性突破;指导企业加大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力度,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
  (七)创新人才重奖办法。建立市、县两级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发放技术津贴。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人员另文给予特殊奖励)由市政府按清委〔2008〕52号文规定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特殊津贴费的津贴,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对全市拔尖人才每年发放特殊津贴1万元;对在高新技术、项目开放等岗位上起关键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岗位补贴。积极鼓励企业对经营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实行重奖,对科技成果或许可转让的科技成果,拥有单位可以从成果转化后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员,此项可列入企业成本。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