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7年桂林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2007〕3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7年桂林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7年桂林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
2006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扎实开展首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122个首批贫困村基本实现其“整村推进”工作目标。2007年是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首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全面验收之年,又是实施第二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启动之年。为搞好我市2007年扶贫开发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全局,以农村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为首要对象,以全市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第二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82个贫困村为主攻区域,以扶贫规划为工作基础,以贫困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力技能培训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和贫困村的自身发展能力,加快贫困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桂林而努力。
二、目标任务
2007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一)农村现有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减少1万人以上,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3万人以上。
(二)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6个贫困村和异地安置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增长率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首批实施整村推进的122个贫困村实现规划目标并全面通过验收,第二批82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全面启动。
(四)贫困村(包括异地安置屯)新种、改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林果、经济作物2万亩以上;新、扩、改建村屯道路900公里以上,解决1.5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贫困村新建沼气池9000座;开展以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为主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5万人次以上,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800人以上;发放扶贫到户贷款3000万元以上,直接扶持4万以上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