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将财政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等。
市教育局: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具体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指导评估工作等。
市人事局:负责开展以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为核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指导公办职业院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强化技工学校能力建设,实施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益的落实。严格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等。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等。
市扶贫办: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建立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网络和选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等。
市经委: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制定及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自治区“323”企业家培养培训计划,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岗位培训等。
市国资委:负责研究指导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监管企业直属的职业学校改制工作并保证这些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
(十四)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制定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集中资源办好1所在本地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教育中心或职业学校,并把职业教育中心或职业学校建设放到与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通过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负责筹措并管理职业教育经费,确保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和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乡(镇)实施“农科教”结合,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资源统筹办学,保障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正常运行,建立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科技教育培训网络。
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