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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把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各部门、各县(区)要注重引导职业院校主动适应“泛珠三角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越南“两廊一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北部湾经济区”和桂林苏桥园、铁山园、秧塘园等高新园区的构建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以更多更快获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高效就业为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校际之间、校企之间、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技能型人才培养链,进一步推进城乡职业院校相互联合办学、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优质学校和企业、与境外优质学校和企业联合办学。各职业学校要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制,采取分阶段、分地区的办学模式,与境外、东部职业院校或企业,与区内城乡职业学校实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学生前1至2年可在生源地学校学习,其余时间在合作学校或企业学习、实训。鼓励城市对农村的学生跨地区学习减免学费,并提供就业帮助。

  各职业院校可通过开放办学全面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并获取境内外企业用工订单,形成学校招生录取与学生就业意向一体化的模式,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按照“龙头带动、市场运作、城乡联办、校企合作、扩大规模”的原则,以骨干职业院校为龙头,以专业合作或地域合作为纽带,以人才培养模式、规格相一致为目标,以校企“订单办学”为途径。组建“桂林市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桂林市现代制造业教育集团”和“桂林市东方职业教育集团”,集团将跨地区、跨学校类型组建;集团成员学校在同层次、同专业(工种)的教学上,实行“统一培养目标、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使用、统一考核标准、统一招生就业服务”的一体化办学。各级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提供政策扶持。集团内部要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发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作用

  (十三)按照“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市人民政府通过已建立的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在相关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相关工作。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具体为:

  市发展改革委: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战略重点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大支持力度创造保障条件,加强职业教育的项目建设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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