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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市政〔2006〕33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5〕58号)精神,适应以建设富裕、文化、生态、平安为主要目标的和谐桂林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为实现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现就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明确职业教育发展目标

  (一)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市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市总体实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各级人民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加快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工业,努力增强工业经济实力,加快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效益,急需解决生产一线劳动者素质偏低和技能型人才短缺问题。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必须根据全市工业和旅游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制定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加快生产一线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培养。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急需培养千百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加快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通过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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