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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漓江防洪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
漓江防洪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2006〕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漓江防洪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七日

  桂林市漓江防洪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城市环境总体品质,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依据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漓江防洪堤建设包括北起漓江路南至铁山工业园全长约11公里的防洪堤建设,并兼顾交通功能,形成堤路结合的沿岸道路;综合治理建设范围内漓江沿线300米保护带,强化排涝、排污功能,整治沿线村庄周边区域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结合“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部分沿线村庄居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沿线经济发展。

  二、建设组织方式

  (一)成立桂林市漓江防洪堤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施桂林市漓江防洪堤及配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负责工程实施运作的具体计划、组织、协调,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并负责制定相关管理标准。

  (二)漓江防洪堤工程建设分两个阶段展开,工程前期工作由业主负责承担此项工程的前期研究、方案论证、可行性比较、规划设计等组织和前期技术工作;具体建设项目的分项工程由业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指挥部的建设要求负责建设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桂林市漓江防洪堤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秀隆 市长

  副组长:
  刘明昱 市人大副主任

  潘建民 副市长

  钱学明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
  陆华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家城 市建规委主任

  章熙骏 市发改委主任

  莫庭金 市水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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