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桂林市组分团随自治区出访
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3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出访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桂林市出访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刘奇葆书记率广西代表团出访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四国筹备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拓我市与东盟国家间的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东盟客商到桂林市考察和投资,积极推动我市企业和项目“走出去”,我市决定组分团随自治区代表团出访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2007年5月9日-23日
二、出访国家: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
三、市经贸代表分团的组成
团 长:张秀隆市长
副团长:陈建军副市长
秘书长:市政府褚民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侨办有关领导,以及相关县区领导,市台商协会及企业代表。
四、工作职责
成立出访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市侨办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侨办、市台办以及相关县区组成。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投资促进局:承担出访活动的具体工作。包括:桂林市投资环境指南、市领导推介讲稿和幻灯片的准备;代表团行程安排、费用预算及经费落实、经贸活动场地安排;负责在上述四国合作项目的组织、洽谈和促成签约,重点是做好客商邀请和招商项目的组织工作,促成一批项目签约;协调与自治区总团的活动。
市商务局:负责在四国“走出去”项目及商品展览会的组织、洽谈和促成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