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目标是:建立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违法载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公路治安秩序良好,建立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公路治安管理体系,处置公路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公路治安、刑事案件下降,群众出行安全感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工作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时间安排
辖区12县、5城区按下列时间逐步完成创建工作:
2006年:兴安县、灵川县、平乐县、龙胜县、临桂县、象山区
2007年:全州县、阳朔县、荔浦县、恭城县、秀峰区、七星区
2008年:灌阳县、资源县、永福县、叠彩区、雁山区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成立桂林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大平 副市长
副组长:
陆华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书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塞经 市发改委委员
薛建国 市建规委副主任
张快育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刚克 市农机局副局长
付 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由十二县、五城区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区)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孙书庚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杰支队长、市建规委黄初长科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五、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