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具体目标是:建立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违法载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公路治安秩序良好,建立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公路治安管理体系,处置公路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公路治安、刑事案件下降,群众出行安全感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工作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时间安排

  辖区12县、5城区按下列时间逐步完成创建工作:

  2006年:兴安县、灵川县、平乐县、龙胜县、临桂县、象山区

  2007年:全州县、阳朔县、荔浦县、恭城县、秀峰区、七星区

  2008年:灌阳县、资源县、永福县、叠彩区、雁山区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成立桂林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大平  副市长

  副组长:
  陆华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书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塞经  市发改委委员

  薛建国  市建规委副主任

  张快育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刚克  市农机局副局长

  付 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由十二县、五城区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区)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孙书庚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杰支队长、市建规委黄初长科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五、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