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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
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市政办〔2006〕9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八届深圳高交会)将于2006年10月12-17日在深圳市举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八届深圳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参加第八届深圳高交会桂林市代表团

  团 长:陈建军  副市长

  副团长:褚 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业江  市科技局局长

      刘 涛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郑小子兑 高新区工委书记

  成 员:陈淑君  市经委副主任

      钟可安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肖 源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肖立华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代表团下设筹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钟可安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局。成员由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高新区管委会及各园区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参展参会的有关工作。

  二、参展参会主要内容

  (一)桂林市投资环境推介会

  主要内容:

  1.市领导介绍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以及我市的投资环境;

  2.高新区管委会介绍高新区(含铁山园、苏桥园、秧塘园)情况及招商项目;

  3.组织合作项目签约。

  推介会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组织,市经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及各园区协助。

  (二)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组织16项具有我市特色和优势、有产业化前景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或自主创新产品参加展示交易。其中高新区12项(含苏桥园、秧塘园各1项),园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4项。

  展示交易由自治区筹备办统一制作展板和布展,各参展单位提供项目和产品的介绍资料和实物,并派人员参会。

  (三)项目配对洽谈

  组织一批有项目、资金需求的企业参会,通过会前对接,为有合作意向的项目方和投资方安排面对面洽谈。力求组织10个项目配对洽谈,其中高新区组织8项(含苏桥园、秧塘园各1项),园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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