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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掌握上访人员提出的有关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区处理情况,结合上级的政策及有关要求,进行正确引导,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上访问题给予正面答复。加强与有关部门、县(区)的联系,督促指导他们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发生围堵国检工作组事件。

  二、善后与恢复

  上述事件如有发生,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的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并对其家属进行精神抚慰、经济补偿或赔偿,对有人身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恢复校园秩序,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6.事件结束后,指导帮助学校加强预防措施。一是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再次发生;二是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对存在危害校园的不法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三是指导帮助学校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2

桂林市“两基”迎国检会务接待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会议纪要》(桂政阅﹝2007﹞35号)要求,为做好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检查组到我市进行面上检查督导的接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待领导小组

  组 长:秦丽华 市人民政府督查办主任

  副组长:王 玲 市接待办副主任

      于小邕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政府办、市接待办、市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

  二、责任人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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