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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

桂林市“两基”迎国检
应急工作要点和处置预案

  一、责任分工

  (一)第一小组
  蒋继品负总责。具体分管:查军才、傅强。主要工作:

  1.火灾事故处理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消防119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组织指挥学校和相关工作人员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工作。

  (2)指挥医疗急救人员迅速抢救伤病员,并妥善安置好伤病员。
  (3)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2.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楼梯坍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时,指挥学校立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2)指挥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人员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校园爆炸事故处理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通知公安消防部门。

  (2)迅速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再次发生事故,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公安消防部门及时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4.校园及校园周围溺水事故处理

  学校发生校园内外水面溺水事故,指导救援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迅速通告医疗急救部门紧急救助。

  5.校园群体性斗殴事件处理

  指挥公安、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赶往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平息事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恢复校园秩序,造成后果的依照法规进行处理。

  6.恶性交通事故处理

  (1)学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医疗急救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工作。

  (2)指挥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涉及外籍师生的,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二)第二小组

  李滨负总责,具体分管:宁小保、张建生。主要工作:

  1.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赶往现场,指挥公安执法部门进行伤病员抢救和师生自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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