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突击队的作用,要建设一支反应迅速、战斗力强、人民群众满意、综合素质高的执法队伍,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十九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防工作,快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2006年7月18日下午张秀隆市长、王大平、束华副市长、蒋炳穗秘书长、陆华军副秘书长带领市发改委、市建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象山区政府、秀峰区政府、叠彩区政府、七星区政府、雁山区政府、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实地察看了规划中的雁山消防站以及已完成征地工作的市消防指挥中心和特勤消防站。7月19日上午,张秀隆市长在市消防支队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办公会议,会议就近几年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消防站和消防水源没有和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没有按规划实施建设,消防装备配备不足,消防经费短缺,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际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纪要如下:
一、各区、县和各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
二、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从有效地整合我市资源考虑,长远、科学地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减少分散建设和重复投资,确保各新建消防站选址科学、布局合理。
三、各部门要加强交流与协调,协同作战,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每年集中解决好1至2个问题,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将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的欠账补齐,达到全区先进水平;市政消火栓建设由各县、区按国家相关标准在今年底前负责落实好,以确保消防水源覆盖率达100%,并在以后的建设中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完整好用,发挥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