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桂林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06〕10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做好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才银 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时兰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贺继孟 市侨务办公室主任
黄文干 七星区委常委
成 员:阎天际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皎如 市编制办副主任
罗学仁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唐祖铭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克俭 市建规委副主任
樊小林 市农业局副局长
朱 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滨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元琪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魏 海 市交通局副局长
叶桂忠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立勇 市扶贫办副主任
胡辽光 市统计局副局长
冯建文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韩红宇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 玮 市银监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调研、提出华侨农场发展和改革思路、起草促进华侨农场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协调解决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桂林华侨农场领导班子配备。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桂林华侨农场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归难侨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