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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林市中小学危房治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维修比较匆忙,部分学校未做好维修方案,出现维修不当的现象和造成新的安全隐患。如:全州县有的学校吊顶倒板使用宝丽板,既不经济又不适用,现已出现脱落掉角现象;象山区二塘中学老教学楼走廊贴地砖加重荷载,现用钢管支撑,存在安全隐患。

  (二)个别县对D级危房鉴定标准把握不严,把应属C级危房的鉴定为D级危房,强行拆除给当地造成一定的浪费;或存在将原D级危房重新鉴定成B、C级危房现象。

  (三)有的县危房改造资金投入不足,维修不到位、不彻底,维修质量不高。如腐朽檩条、瓦角板、封檐倒板、墙体裂缝未进行处理,外墙批灰空鼓脱落未进行修补就进行简单刷白等。

  (四)各县、区部分学校仍存有安全隐患。如学校没有消防设备、照明线路安装不规范、教学用房走廊拦板高度低于现行标准、施工场地凌乱未设围栏、该设安全警示牌的地方未设,以及学校周边学生经常路过的建筑倾斜较大等。

  (五)部分学校的美化、绿化、净化、硬化工作没有做好。如学校没有对校园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该硬化的地面未硬化,该绿化的地方未绿化,校园地面特别是死角未清理干净,农村厕所未经常清扫和冲洗,校舍门窗破损未进行修补,没得“两基”宣传板报和标语等。

  (六)部分县因拆除D级危房未能及时回建,导致出现学校租用民房上课、学生宿舍拥挤、教师无住房现象,对学生的安全和教师的积极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各县(区)D级危房的拆除和B、C级危房维修的档案不完善,没有照片或资料证明已拆除或已维修,只能到现场抽查确认。

  (八)各县(区)存有较多学校未办理土地证,导致有的回建项目无法办理开工手续。

  (九)个别县没有对在校园内未出售给个人的教工宿舍进行鉴定和维修。

  (十)各县对中央、自治区补助的项目变更较多,未经批复调整建设地点、更改建设内容、缩小或加大建设规模等。

  (十一)少数回建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至今未开工。

  对于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时均对各县(区)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快B、C级危房维修和回建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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