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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桂林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07〕10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62号)文件精神,加大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巫家世   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晓武   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以万   林市公安局局长

      陈三元   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柳君   林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唐建林   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蒋建成   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嗣炳   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荐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蒋朝仲   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炜明   桂林市工商局副局长

      查军才   桂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李 荣   桂林市民政局副局长

      谢文富   桂林市文化局副局长
    
      江建和   象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石自强   雁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黄洪斌   叠彩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黄文干   七星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 昕   秀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晓峰   桂林市供电局副局长

      陆宝江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副行长

      钟任德   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

      董开胜   中国移动广西桂林公司副总经理

      黄永彤   中国联通桂林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落实自治区有关打击传销工作的重大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研究打击传销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好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炜明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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