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着力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健全配套制度、强化制约监督三个环节,认真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全力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又要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责不力、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进行坚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原则的教育,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廉洁自律的模范。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丧失党性原则、走向违法违纪道路,给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带来的严重危害。省、市、县党委每年要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与此同时,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勤政廉政的优秀党员干部。
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要认真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根据我省实际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要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要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一次述廉,同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民主评议。要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为巡视的主要内容。要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公开承诺、阳光热线、阳光服务、践诺公示等活动,并努力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改进对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办法,落实任职回避制度,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
严厉查处腐败案件。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当前,要着重查处干部队伍中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以及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等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谋取私利案件,查处党政机关利用国有资产谋取部门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对腐败案件,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顶风作案的要从严惩处。要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