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
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项目督查组的通知
(市政办〔2007〕10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指示精神,抢占先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巩固承接东部产业招商成果,深化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桂林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项目督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桂建华 市政府办调研员
副组长:袁小明 市纪委常委
张纲要 市投资促进局纪检组长
成 员:钟耀星 市政府督查办副科长
李三军 市经委中小企业科副科长
王秋光 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副主任
李志雄 市建规委法制科科长
钱 通 市商务局主任科员
黄 文 市环保局科员
丛淑华 市投资促进局区域处处长
张宜明 市投资促进局区域处副处长
兰 海 市发展研究中心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