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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填写《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业绩考评表》,并于11月20日前连同工作总结一并报桂林市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将组织考评组进行考核。

  附件: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业绩考评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七年七月十日

  附件: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业绩考评表

  填报单位: 县(区)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年月 日

项 目

考 评 内 容

(总分100分)

发展目标完成

情况(20分)

1.总量提升(10分)

2.经济效益增长(10分)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15分)

1.正确引导发展(5分)

2.大胆放手发展(5分)

3.政策推动发展(5分)

  

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30分)

1.营造良好舆论环境(5分)

2.营造良好政务环境(5分)

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5分)

4.营造良好政策环境(5分)

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5)

6.促进自主创业(5分)

  

完善创业的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25分)

1.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力度(10分)

2.开展民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培训情况(5分)

3.积极发挥社团组织作用(5分)

4.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5分)

  

加强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领导小组(5分)

2.制定配套实施方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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