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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创业的支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大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总量提升、经营者素质水平提高、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长、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不断增大。

  总量要提升。到2007年底止,实现我市个体工商户户数比2006年增长3%,从业人数增长8%,注册资金增长8%;我市私营企业户数比2006年底增长12%,从业人数增长15%,注册资金增长15%。

  经济效益增长。2007年,实现我市个体经济总产值增长8%,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我市私营企业总产值增长15%,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5%。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发展的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破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1.正确引导发展。切实把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园区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抓好。要进一步开放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投资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入。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金融服务业、社会事业、文化产业等。要引导民营经济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自觉服从宏观调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推动和扶持民间投资向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集聚,推动和支持民营经济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要支持民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

  2.大胆放手发展。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抓、共同抓。要破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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