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视加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基础设备、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其保障服务能力。近几年,在中央和自治区的扶持下,我市各级政府在经费较紧的情况下,仍不断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完成了疾控、妇保、乡镇卫生院的基础建设和设备配置,定期对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目前,全市所有县以下医疗、预防、妇保、乡镇卫生院等机构都结束了业务用房危房的历史,医疗设备有了明显的改善,业务人员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为全面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积极做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我市自第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结束后,在上级新的初保规划出台前,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始终树立抓农村卫生工作以初保为龙头的观念,做到观念不变、人员不散(初保专职人员)、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各县、区都能做到每年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评,保证了初保工作和各种资料的连续性。国家新一轮农村初保规划纲要颁布后,市卫生局即在荔浦、资源两县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及时召开现场会启动全市新一轮初保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入不足。有10个县、区没有按上级有关规定安排用于初保的专项工作经费,致使很多工作受到影响;有的县对乡镇卫生院拨款较少,未达到对乡镇以下卫生机构投入的增长比例要求,致使一些卫生院发展困难,职工积极性不高,初保工作力量薄弱。
(二)村级卫生机构建设相对薄弱。村卫生所(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比例很低,17个县、区没有一个能达到规划要求;有些村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不够,没有“三室分开”;有的村医用药不规范,滥用抗生素、激素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村卫生所医疗废弃物处理销毁没有可靠方法和记录,遗留隐患较多。
(三)农村卫生监督抽查合格率偏低。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公共场所抽查合格率、工作场所抽查合格率达不到要求。
(四)一些乡镇卫生院人才匮乏,人员素质不高。近几年来,有的县规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只出不进,致使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后无法得到正常补充,没有新生力量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开展。
四、今后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