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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代表团工作机构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
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代表团
工作机构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6〕12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代表团工作机构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
代表团工作机构方案

  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南宁市举行。这是由中国和东盟10国商务部门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性盛会。为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此次盛会,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特制定桂林市代表团工作机构方案如下:

  一、成立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代表团

  团 长:
  莫永清  市委书记

  张秀隆  市长

  副团长:陈建军  副市长

  秘书长:褚 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由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约项目客商;十二县五城区项目联络人;新闻记者及工作人员组成(附件)。

  代表团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褚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司筱莉、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刘涛、市旅游局局长李志刚、市新闻办主任麻跃红、市政府驻邕办事处主任杨河兰担任。

  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第四秘书科。

  工作人员:苏绍坤(13507739988)、申光明(3102001)兰 海(13977308706)、谭 丽(13307732029)彭 霖(13977377665)

  联系人:申光明联系电话:2848422 2848495,传 真:2823642; 邮箱:dm@guilin.gov.cn

  办公室主要负责代表团日常工作;保持与中国-东盟博览会自治区组委会的联络;负责与各工作小组的联系和协调;市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安排;博览会期间各项活动时间的安排与落实;礼品和文件资料的准备、收集及归档;活动经费的管理;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市代表团主要工作机构职责

  市代表团办公室下设展务和对外投资项目组、招商签约及项目推介组、旅游推介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和驻邕办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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