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桂林市中小学危房
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6〕12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建规委、财政局、发改委:
《桂林市中小学危房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桂林市中小学危房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两基”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张秀隆市长在第三季度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消除中小学危房的指示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迎接国家“两基”工作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06﹞112号)精神,为制定消除现有中小学D级危房实施方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核实现有中小学危房,为制定消除现有中小学D级危房实施方案提供依据,为迎接2007年国家“两基”验收做好准备。
二、组织机构
各县、区依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危房调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教育、建规、财政、发改、危房鉴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县(区)危房调查小组负责对本辖区所有学校的危房进行全面核查,对本县(区)危房核查数据真实性负责,并服从市级抽检工作。
三、调查方法
采取拉网式,逐乡(镇)逐校逐栋的排查、统计、核实、上报。
四、调查时限
(一)准备阶段:2006年10月23日至27日,成立若干危房调查小组,并进行培训。
(二)现场排查阶段:2006年10月27日至11月20日,各县、区组成若干危房调查小组,对本辖区内所有学校(含幼儿园、私立学校)的校舍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核实,并对危房逐栋登记。
(三)统计上报阶段:2006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填写《2006年桂林市中小学危房情况调查摸底表》(见附件),县、区危房调查小组成员签字、县(区)人民政府盖章认可后报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一式三份,并对危房鉴定书进行整理、排序,以便市级验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