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6〕12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桂林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养殖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和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养殖业是我市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一大主要来源。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变化和生产的发展,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如果我市动物疫病防控不力,重大动物疫情、人畜共患病频频发生,将会对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由于我市现行的兽医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存在着兽医机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职责不清、兽医力量不足,乡(镇)兽医站管理体制不顺、兽医工作缺乏公共财政保障、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制约了我市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推进兽医体制改革,是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我市与国际接轨,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当前农业和农村
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