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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06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市政办〔2006〕13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2006年11月7日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精神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市政〔2006〕19号)的安排,为了促进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一)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撤并工作方案》(桂发〔2005〕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05〕49号)精神的落实情况。其中灵川、兴安、全州、临桂、平乐、永福、资源等县检查桂发〔2005〕10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龙胜县检查桂政发〔2005〕49号文件规定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2006年自治区财政给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中,村级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村级“一事一议”开展情况。

  (二)涉农收费的治理情况

  1.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对现行涉农收费文件的清理情况。2006年共清理涉农收费文件项目多少份(项),经审核共取消涉农收费文件项目多少份(项)。

  2.县级物价部门对涉农收费许可证的监管情况,有无将违规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列入收费许可证现象。

  3.市、县两级涉农收费部门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特别是市政〔2006〕19号文件要求的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农民结婚登记、生猪定点屠宰、给农民换发第二代身份证等涉农负担的专项治理情况。

  (三)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等“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情况。

  2.种植粮食综合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3.粮食直补政策的落实情况。2006年我市的全州、兴安、阳朔、平乐、灵川、临桂、灌阳、永福等八县获得了国家种植粮食直接补贴。

  4.水稻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2006年我市的全州、兴安、临桂三县获得了自治区水稻良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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