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06年全市沼气建设情况的通报
(市政办〔2006〕13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6年自治区政府下达给我市有关县区(灵川县、兴安县、荔浦县、雁山区除外)农村沼气建设任务为20220座。市政府考虑到沼气建设的连续性和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给灵川县、兴安县、荔浦县、雁山区下达了3900座建池任务,因此,全市今年共建设沼气池24120座。为了抓好全市沼气建设,市政府2006年10月31日召开的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将农村沼气建设列为重要议题,副市长粟增林在会上传达了市长张秀隆对农村沼气池建设作的重要指示,对全市沼气建设提出了要求,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农村沼气建设责任状。大部分县、区认真组织实施沼气建设,进度较快。但也有的县强调困难,沼气建设进度慢。为确保今年全市沼气建设任务的完成,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今年沼气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沼气建设情况
沼气建设责任状签定后,沼气建设进度较快,从2006年10月底的9585座增加到2006年11月18日的17033座,完成总任务的70.62%,增加了31个百分点。做得较好的有灌阳、兴安、全州、临桂、雁山等县区,特别是兴安、雁山两县区在没有得到自治区补助资金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狠抓沼气池建设,进入全市前三名,难能可贵。但也有资源、龙胜、永福、平乐四县进度较慢,任务还相当重。尤其是资源县,只完成了全年任务的43.14%,还有978座没有完成,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任务完成,不能拖全市的后腿。
二、克服一切困难,全面完成任务
2006年11月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全区农村沼气池建设情况的通报》(桂政办电〔2006〕266号),市委书记莫永清在通报上作了重要批示,责成市林业局认真研究确保任务完成。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桂政办电〔2006〕266号文件要求和市委书记莫永清、市长张秀隆的指示以及副市长粟增林在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真抓实干一个月,完成或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沼气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超额完成任务,减轻明年的工作压力,明年全市要新建沼气池6万座,争取实现沼气化市。后进的几个县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农村沼气建设,做到不推责,不叫难,不把责任推卸到上一届政府,不向上级和群众叫喊困难;要树立信心,知难而进,把完成沼气池建设任务作为为群众办事的平台、作为本届政府的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政府一把手必须亲自出面抓,分管领导要竭尽全力抓,林业、扶贫两部门要齐心合力抓,务必完成今年沼气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