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参加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
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13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参加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桂林市参加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
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桂台经贸交流合作的规模和层次,进一步加大对台引资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07年8月30日-9月3日在南宁市和玉林市分别举办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我市参会方案如下:
一、成立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桂林市代表团。
团 长:陈建军 副市长
副团长:褚 民 副秘书长
成 员:邓康康 市农业局局长
刘汉军 市台办主任
沈秋林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翔 市农业局副局长
马 魁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辉祥 市台办副主任
代表团同时含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渔牧兽医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台办、新闻记者等单位工作人员和台湾客商。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台办主任刘汉军担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刘翔、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马魁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代表团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台办,电话2854946,传真2823075。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签约组、产品展销组、宣传组。
(一)综合组
组 长:李辉祥 市台办副主任
副组长:彭 霖 市台办科长
成 员:朱明国 市台办科长
庾和周 市台办副科长
综合组工作职责:
1.负责工作方案的拟定、报批、政策把握、经费预算、落实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