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赴福建开展
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的通知
(市政办〔2007〕16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市人民政府决定赴福建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07年9月19-21日
二、活动地点
福州市、厦门市
三、组织机构
(一)承接产业转移福建招商引资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 雄 市委书记
张秀隆 市长
副组长:李志刚 市委副书记
黄 丹 市委常委、副市长
石东龙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牟信勇 市委常委、副市长
熊显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粟增林 副市长
巫家世 副市长
王成勇 副市长
莫玲玲 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由市政府褚民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建规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台办、团市委、市工商联主要领导,以及各县、区主要领导、有关商(协)会会长、有关工业园区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褚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经委主任刘康禄、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刘涛、市发展研究中心主邓晓强担任。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负责协调福州团和厦门团有关工作。
(二)福州团
由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区人员,有关商(协)会会长,项目业主等组成。
(三)厦门团
由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区人员,有关商(协)会会长,项目业主等组成。
四、主要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