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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赴福建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赴福建开展
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的通知
(市政办〔2007〕16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市人民政府决定赴福建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07年9月19-21日

  二、活动地点

  福州市、厦门市

  三、组织机构

  (一)承接产业转移福建招商引资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 雄  市委书记

      张秀隆  市长

  副组长:李志刚  市委副书记

      黄 丹  市委常委、副市长

      石东龙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牟信勇  市委常委、副市长

      熊显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粟增林  副市长

      巫家世  副市长

      王成勇  副市长

      莫玲玲  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由市政府褚民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建规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台办、团市委、市工商联主要领导,以及各县、区主要领导、有关商(协)会会长、有关工业园区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褚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经委主任刘康禄、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刘涛、市发展研究中心主邓晓强担任。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负责协调福州团和厦门团有关工作。

  (二)福州团

  由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区人员,有关商(协)会会长,项目业主等组成。

  (三)厦门团

  由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区人员,有关商(协)会会长,项目业主等组成。

  四、主要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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