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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近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三、要严格落实对有车单位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制度,切实增强道路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从现在起到本月底,在加强源头管理上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各县、城区要组织辖区所有客运、货运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责任主体教育,通报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所属企业的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情况,所有运输企业法人代表要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二是组织有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车主及驾驶人、乘务员、导游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对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的教育要做到一人不漏,本月底前未接受教育的,要求企业不予排班发车。三是公安、安监、交通、旅游、教育部门对所有营运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凡未纳入管理的非法营运客车要一律扣留车辆,停止其继续营运。

  四、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合力。安监、公安、交通、农机、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工作,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五、要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要按照既定方案继续开展城乡秩序综合整治第一战役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创建平安畅通高速活动和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重点保持对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大力查处无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农用车、拖拉机、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强对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督促农机部门加强对农机驾驶人的教育和执法工作。公安、农机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农用车、拖拉机、农业机械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乡村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纠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

  七、要加大宣传力度,迅速掀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努力营造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攻坚战的大战氛围。从现在到国庆黄金周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义务宣传队深入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交通流量大的路口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在辖区公路主干线增设一大批横幅、标语,有条件的要鼓励企业制作固定的宣传广告牌进行宣传,各地乡镇政府、村委员、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厂矿、企业通过有线广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轰轰烈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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