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代课人员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定事发县、区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相关县、区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决定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记者采访等新闻工作重要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明确职责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区分管领导要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代课人员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将不安定隐患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就地解决。要落实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责任制,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确定各自的职责,并落实责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四、处置原则
处置教师队伍突发事件,要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先预防、抓苗头、早处置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思想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形式,妥善处置代课人员诉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为主的原则,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坚持教育疏导、分化瓦解为主,及时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缩小社会政治影响。
五、处置措施
(一)被清退代课人员聚集本县、区党委和政府办公场所上访事件的处置措施
1.发生10人以下聚集在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地上访事件的,由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信访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出面进行政策解释与劝说工作。
2.发生10人以上聚集在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地上访事件的,该县、区负责代课人员问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与教育、信访部门负责人一同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处置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需人事、编制、公安等部门介入。
(二)县、区被清退代课人员越级到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等部门上访事件的处置措施
1.发生10人以下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由上访人员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与信访部门在第一时间各派1名负责人到市里配合市教育局、信访办做好他们的疏导化解及劝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