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石家庄市2007年度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政函〔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严格贯彻执行节能减排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裕华区政府等28个先进单位、马林等203名先进个人以及在2007年度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长安区政府等65个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张辉等27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做好“三篇大文章”,实现“三年大变样”,努力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07年度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名单(28个)
裕华区人民政府
新华区人民政府
长安区人民政府
鹿泉市人民政府
辛集市人民政府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井陉县人民政府
行唐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工业经济促进局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建设局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
石家庄市园林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交通局
石家庄市监察局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
石家庄市林业局
石家庄市水利局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