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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石家庄市2007年度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石家庄市2007年度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政函〔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严格贯彻执行节能减排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裕华区政府等28个先进单位、马林等203名先进个人以及在2007年度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长安区政府等65个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张辉等27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做好“三篇大文章”,实现“三年大变样”,努力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07年度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名单(28个)

  裕华区人民政府

  新华区人民政府

  长安区人民政府

  鹿泉市人民政府

  辛集市人民政府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井陉县人民政府

  行唐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工业经济促进局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建设局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

  石家庄市园林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交通局

  石家庄市监察局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

  石家庄市林业局

  石家庄市水利局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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