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行消防装备、宣传板报展示和消防技能表演。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消防、关心消防、关注消防,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消防的积极性,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四)发送“119”消防安全知识短信。编制发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消防安全亲情提示,使广大人民群众随时随地接收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其防火安全自救能力。
(五)举行消防知识图书、手册赠送活动。印制消防知识宣传图书、手册,向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和家庭发放,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六)发动社会单位认真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单位内悬挂一幅以上消防宣传标语;举办一期培训班,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出一期墙报、板报,宣传消防知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改一批火灾隐患;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119”消防日是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产生轰动效应的最佳时期,各单位要把握时机,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协调组织专门力量和专人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参照市政府组织开展“119”活动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活动方案,不断改善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利用已有经验和固定阵地,全方位、多视角开展活动,以增强宣传效果。市安监、教育、宣传、新闻、文化、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职责,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大力推动各行业、各系统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移动通讯平台作用,营造消防宣传工作声势。各新闻媒体及主管部门要落实消防宣传职责,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集中宣传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单位要搞好配合工作,向移动电话、小灵通用户发送消防宣传短信。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攻势,普及消防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有效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及时上报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对“119”消防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2007年11月16日前报“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83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