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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13.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围绕我省产业布局及区域、行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州、市人民政府为主,依托行业企业和中等职业学校,统一规划,按专业门类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资源共享的实训基地。首先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红河、昭通建设7个重点公共实训基地;在50所左右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并有10个基地实现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对列入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的州市,采取省级财政和州市财政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省属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由省级财政投入为主。鼓励和支持具有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要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实现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在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功能。省级财政重点扶持由企业出资建设,实行校企结合,产、学、研结合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五)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提高师资整体水平

  14.加快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学历合格、素质较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整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师资水平,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达到2.5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250人;到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达到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国家级重点学校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达到30%以上,省部级重点学校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达到20%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0%以上。提高教师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方法的能力。完成100个骨干专业建设,培养200名学科带头人,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5.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配合国家“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做好规划,安排相应配套经费。要依托高校、企业和行业,大力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本科院校要发挥专业优势,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需求,及时调整培养方向,定向培养“双师型”教师。

  16.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特聘、特岗、特邀计划。每年聘请1000名行业、企业在职或退休高级技师和技工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在国家实施的“特岗教师计划”中,每年安排100名特岗教师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中等职业学校特邀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到校任教,由企业每年委派1000名在职技术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建立职业教育兼职教师人才储备库,供职业院校选聘使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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