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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措施

  (一)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工程”,扫除发展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障碍

  3.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切实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办学条件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决定招生规模、专业设置、合作办学、学籍管理、教师聘任、教材选用等。推进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改革传统办学模式,面向市场办学,以推行“订单式”培养为突破口,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办学潜力和活力。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评价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主要指标。深化中等职业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校长公开招聘及校长任期制。推行学校内部岗位绩效工资制,建立优教优酬、多劳多得、激励与约束统一的分配机制。在坚持教育公益性质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学校采取“股份合作”、“公办民助”、“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和外来资金,促进公办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4.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有关政策,将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的重要力量,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用地和减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申报重点职业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评奖、评优等方面享受与公办职业学校同等的待遇。优先扶持一批具备条件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对学校规模和专业设施设备投入达到一定标准、质量良好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奖励性补助。

  5.创新办学模式。围绕我省烟草、旅游、矿产、建材化工、电力等支柱产业和花卉、制糖、茶叶等特色产业的发展,结合国家开展数控、计算机、护理、汽修、生物技术、建筑工程等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由省级相关部门、企业集团、行业协会牵头,依托本部门、行业、企业集团、所属职业院校,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目前可先组建烟草、电力、冶金、交通、化工、建筑、农业、旅游、轻工、机械等10个职业教育集团,同时成立一批行业职业教育协调委员会,以集团和行业协会为载体,探索以专业发展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低投入、高产出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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