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加快乡镇综合文化阵地建设,注入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活力。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快乡镇综合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逐步解决农民群众收看广播电视难、看书难、看电影难的问题。加强农村科技文化队伍建设,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培训、轮训制度,着力提高农村科技队伍思想文化素质和新形势下做好文化服务工作的能力,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精神文化需求。

  各县、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创造性地探索适合本地文化建设并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新路子,确保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取得实际成效。

  四、主要职责分工

  开展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文化部门是实施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牵头部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沟通联系工作,提供演出娱乐、信息服务,指导开展旅游演出,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和民族生态文化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文化致富活动。

  (二)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旅游资源,策划指导开展乡村旅游休闲服务项目建设,提升“农家乐”、农业生态观光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乡村旅游业的品位,促进旅游文化致富。

  (三)农业部门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指导开展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培育特色生态农业,促进生态文明,打造生态观光旅游品牌,加快农民科学致富进程。

  (四)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载体,广泛宣传推介农村文化致富先进典型和各县、区开展文化致富工程的成功经验,促进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广泛深入开展。

  (五)环保部门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指导农民开展文化致富工程的项目建设,切实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实际问题,为农村文化致富提供优质服务。

  (六)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政策规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向,指导开展文化致富工程建设,对涉及审批的文化致富工程的项目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审批或报批,推动项目启动和加快建设。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