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管严防国、省主干道
市公安局要把主要警力、装备投入路面管理,重点加强对国省道主干线的管控。全州黄沙河省际卡口要根据过境机动车流量及事故的情况安排警力上岗执勤;各县、区主要公路干线要完善联勤制度,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对夜间进入山区公路危险路段,要安排民警、协管人员严防死守,警示司机注意行车安全,禁止客运车辆夜间进入三级以下危险路段行驶。市安监、交通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客车中途休息制度,在班线沿线合理设置休息站点,要求所属客车尤其是长途客货车辆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停车休息,防止疲劳驾驶。所有执勤点检查发现驾驶人有疲劳驾驶嫌疑的,一律强制其就地休息,属于客货运企业的,要及时通报所属企业对驾驶人进行处理。
(四)严管严防事故高发路段
市安监、公安、交通、建规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我市道路交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路况是否良好、交通标志标线是否齐全有效、交通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要将辖区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主干道和交通隐患多的危险路段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按照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三年整改方案要求,对今年以来排查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整改进度慢的地方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整改进度。对已排查出来的隐患路段未采取治理措施、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市公安交警支队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雨雪雾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预案,及时了解各地天气情况变化,掌握工作主动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下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平安通行。各级交通、建设部门要根据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做到交通标志齐全有效,人车各行其道。
(五)严管严防严重交通违法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尽快部署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针对城市、公路、农村不同区域的交通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城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路面巡查执勤,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
城市,要重点查处违法会车、违法占道、未保持安全距离、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高速公路及国省公路主干道,要重点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会车、超车、停车等违法行为;县乡公路和农村地区要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非客运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限载人等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除依法罚款扣分外,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予以拘留。要选择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媒体上曝光,引起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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