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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流通环节夏季及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3个月,从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制订实施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夏季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排查和监督抽检,结合夏季和奥运会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于7月10日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局消保处。
  (二)实施整治阶段(7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整治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全面完成本次专项整治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23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对夏季及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项整治报告报市局消保处。市局根据整治情况,结合第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并写出我市流通环节夏季及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题报告报省工商局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夏季及北京奥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我市夏季和北京奥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保障奥运会期间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意义非常重大,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件,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单位一把手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根据夏令食品的特点,突出监管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查,特别是对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要立即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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