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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新区部分道路命名及变更起止点的批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新区部分道路命名及变更起止点的批复
(济政字〔2007〕74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高新区部分道路命名、调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07〕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的道路
  (一)同意将东起凤凰路西至颖秀路的道路命名为舜风路。
  (二)同意将东起凤凰路西至舜华路的道路命名为舜颂路。
  (三)同意将北起花园路(延长线)南至舜风路的道路命名为开拓路。
  (四)同意将北起天辰路南至新泺大街的道路命名为天泺路。
  (五)同意将西起舜雅路东至舜华路的道路命名为伯乐路。
  (六)同意将东起颖秀路西至贤文庄南路的道路命名为会展路。
  (七)同意将东起开拓路西至正丰路的道路命名为康虹路。
  (八)同意将东起凤凰路西至正丰路的道路命名为沁园路。
  (九)同意将位于齐鲁软件园东侧,北起新泺大街南至舜华路的道路命名为舜华东路。
  (十)同意将位于齐鲁软件园西侧,北起新泺大街南至舜华路的道路命名为舜华西路。
  (十一)同意将北起花园路(延长线),南至济南国际会展中心的道路命名为舜华北路。
  (十二)同意将位于济南国际会展中心东侧,北起舜华北路南至轻骑路的道路命名为会展东路。
  (十三)同意将位于济南国际会展中心西侧,北起舜华北路南至轻骑路的道路命名为会展西路。
  (十四)同意将位于孙村片区内,北起102省道南至经十东路的道路命名为大正路。
  二、调整起止点的道路
  (一)同意将舜华路的起止点变更为北起轻骑路,南至经十路。
  (二)同意将新泺大街的起止点变更为东起凤凰路,西至贤文庄南路。
  (三)同意将舜雅路的起止点变更为北起崇华路,南至经十路。
  (四)同意将颖秀路的起止点变更为北起花园路(延长线),南至舜华东路。
  (五)同意将崇华路的起止点变更为北起花园路(延长线),南至舜华西路。
  三、注销的道路
  (一)同意注销新宇路。
  (二)同意注销机床四厂路。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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