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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流通环节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
  2、重点品种:各种奶粉、生鲜牛奶、含乳饮料及以奶为原料加工的其他食品;
  3、重点环节: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周边、车站、风景名胜区的食品经营户
  四、整治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周密部署,认真安排,切实加强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整治工作。
  2、各单位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继续加大市场清查力度,对国家有关部门通报和发现的问题奶制品,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责令经营者全部停售下架;对下架退市的不合格和问题奶制品要严格封存,造册登记,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3、各单位要加大奶制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和规范力度,严把奶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关,逐户规范奶制品经营主体资格,由基层工商所按监管辖区进行逐户排查和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确保奶制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各单位要加大奶制品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针对重点区域、品种和环节在全市流通环节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严格监督奶制品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制度,做到票证齐全,台帐规范,检验报告有效,严把奶制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并且,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和有毒有害奶制品,要依法及时下架退市,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奶制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奶制品市场消费安全。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经销过期变质、无证照经营奶制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震慑违法经营者,切实规范奶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5、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该项工作中未切实履行工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局将严格按照《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6、各单位要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质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及时了解监管信息和质量监测信息,针对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工作。
  7、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整治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随时上报。并于10月13日、28日前报送阶段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11月1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郑州市奶制品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情况和总结及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市局消保处贾磊信箱(联系电话:6695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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