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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顿黄河湿地周边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顿黄河湿地周边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08〕2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
  为加强对黄河湿地保护工作,遏制破坏行为,形成沿黄河一线的城市生态屏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黄河湿地保护工作的决定,现将《清理整顿黄河湿地周边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五日

清理整顿黄河湿地周边环境的实施方案

  湿地是重要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与人类繁衍、社会进步息息相关,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环境之一。湿地不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多种资源,而且具有显著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由于人为破坏等多种原因,黄河周边湿地的生态功能在减退,湿地景观在消失。为改变这一现状,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包头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黄河湿地周边环境的通告》(包府发〔2007〕93号)。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收到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清理整顿黄河湿地周边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并下设清理整顿办公室和清理整顿督察组。组成人员及具体职责如下:
  组 长:陶永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曹文华(副市长)
  成 员:张海顺(市长助理、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贺海钧(东河区区长)
      路 智(九原区区长)
      王重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尚 云(市规划局局长)
      周志宁(市水务局局长)
      胡福云(市林业局局长)
      姚卫华(市环保局局长)
      洪宝柱(市工商局局长)
  (一)清理整顿办公室主任由胡福云兼任,副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吕尚飞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单位抽调。清理整顿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间的协调,掌握和通报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提出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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