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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08年农村牧区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一池三改”的基本要求
  1.沼气池。建设池容为10m3 “常规型水压”池型,实现自动进料,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合理规划沼气池位置,池坑为直径3.2m,圆筒型深2.2m,水压间长、宽为1.6×1.3m。建池材料全部选用GB200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材料型号。
  2.改圈。在沼气池上建设太阳能暖圈。沼气池上的畜禽暖圈要与沼气池相连,并硬化地面。
  3.改厕。厕所面积1.5-2m2,与畜禽圈一起建设,与沼气池相连,墙体使用砖块垒制,安装蹲便器。
  4.改厨。厨房内配置脉冲或电打火沼气灶,室内灶台用砖垒筑或灶具柜,高75-85cm,台面贴瓷砖或放置防火板,沼气调控净化器安装在高于灶面50-60cm偏左或偏右的墙壁上,厨房地面要硬化。
  5.输气管网。院内管道要埋设地下,亦可架空或沿墙铺设,铺设时要形成集水角度,室内输气管道要横平竖直,灯具、开关等配件安装规范,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四、投资概算
  2008年,我市农村牧区沼气建设总投资额为1602.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8.4万元,市级投资200万元,旗(县区)投资214.2万元,农户自筹779.6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项目。总投资142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72万元,市级投资155万元,项目旗(县、区)投资155元,农户自筹资金744万元(即:每户国家补贴1200元,市和旗(县区)两级各补贴500元,农户自筹2400元,共计4600元,详见附件1)。
  (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共需资金8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8万元,市级投资2万元,旗区投资18万元,农户自筹资金31.2万元。
  (三)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共需资金1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7.6万元,市级投资2万元,旗级投资4万元,承包人自筹4.4万元。
  (四)沼气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市级投资25万元。
  (五)工作经费。共需资金53.2万元,其中市级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技术培训、资料印制和现场会等费用;土右旗、九原区、石拐区按户用沼气项目中央投资的10%匹配工作经费共计37.2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宣传、培训、督促检查、验收等费用(详见附件2)。
  五、进度安排
  2008年沼气建设计划从2008年1月份开始,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落实阶段(1-2月底)
  在各种新闻媒体及开会发动等形式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按照农户自愿参与的原则,将项目的任务以合同的方式落实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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