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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包头市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选择在具有百万亩生产优势和能力的土右旗,增产指标按照自治区高产创建示范区的要求,平均亩增产80公斤。其中:1000亩以上的高产核心田,亩产达到900公斤以上。10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田,亩产达到850公斤以上。
  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选择在具有资源气候优势的达茂旗、固阳县,增产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高产创建的要求,亩增产250公斤。其中:1000亩以上的高产核心田,亩产分别达到水地3000公斤以上,旱地2000公斤以上。10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田,亩产分别达到水地2500公斤以上,旱地1800公斤以上。
  蔬菜高效创建示范区,选择在具有一定基础的九原区。露地蔬菜种植规模达到35000亩,亩增收较前三年平均亩收入增加10%。保护地蔬菜种植规模达到15000亩,亩增收较前三年平均亩收入增加20%。
  四、时间安排
  (一)2008年1月-4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包头市2008年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及各旗县区的技术方案。确定示范地块,组织落实包点技术人员,开展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发放技术资料等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5月-9月,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及时中耕灭草,适时灌溉追肥、病虫害防治。抽检、鉴评、测产验收并及时收获。
  (三)10月-11月,数据整理,汇总分析,填写报表,总结上报,评选典型。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由市、区(旗、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市、区(旗、县)两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曹文华副市长任组长,郑瑾琛副秘书长、市农牧业局局长张凯峰、内蒙土肥站站长郭玉峰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单位以及项目所在地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及物质、资金等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负责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的方案制定、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各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任务落实、资金保障和工作协调。同时要将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列入各地区以及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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