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包头市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08〕8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包头市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2008年包头市玉米马铃薯蔬菜
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了配合国家、自治区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增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食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为切实组织实施好此项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以增产增效技术为支撑,以千亩主攻单产,万亩创建高产,百万亩带动增产的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为平台,通过政府推动,市场拉动,项目带动,把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作为我市农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实施。
二、工作原则
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田基础好、农民热情高、辐射带动强的原则,落实示范区建设的区域;
(二)坚持自治区、包头市、旗县区三级共建,以旗县区为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
(三)坚持项目整合、部门联合、合力推进的原则,开展好示范区建设;
(四)坚持优势区域、优势作物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
(五)坚持良种良法配套、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六)坚持因地制宜、正确引导、规范工作、职责明确的原则,严格加强管理。
三、目标任务
玉米、马铃薯、蔬菜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为100万亩,其中:土右旗玉米45万亩,达茂旗马铃薯25万亩,固阳县马铃薯25万亩,九原区蔬菜5万亩。在4个旗县区共落实高产(高效)创建试验、示范点66个。每个旗县区落实6名以上科技人员,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通过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以及与之配套的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科技素质。项目田单产较该旗县前三年该作物平均单产提高15%以上,培育一批高产典型,推广一批适用技术,辐射一批先进农户,同时增强农技推广系统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