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
落实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县区的决定
(市政〔2006〕4号)
2005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05年卫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各县、区人民政府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卫生投入力度,加快县级卫生两项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2005年卫生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灵川等县区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等奖:灵川县、荔浦县、龙胜县、全州县、兴安县、阳朔县、七星区、雁山区、叠彩区、象山区、秀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