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7年开展桂林旅游品牌
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开展桂林旅游品牌提升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七年一月十二日
2007年开展桂林旅游品牌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两个转变,五个增加”发展战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构建新型旅游产品和产业体系,建立和推广一批桂林旅游品牌,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品牌化发展,以品牌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和水平,制定我市2007年开展“桂林旅游品牌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发展旅游业的要求,在前两年“质量效益年”、“诚信旅游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优化旅游产品和产业结构,提升城市旅游核心品牌,强化旅游特色品牌,全面推进旅游品牌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市旅游精品和品牌体系,增强桂林旅游竞争力,以品牌树形象,以形象促发展,实现桂林旅游业新的更大跨越。
二、目标任务
(一)增强本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品牌意识,引导企业创建品牌和开展品牌化经营。
(二)初步建立我市旅游品牌体系,打造一批桂林旅游产品品牌、经营品牌、服务品牌和企业品牌。
(三)制定旅游精品建设标准,培育、催生、推广一批桂林旅游知名品牌和强势品牌。
(四)发挥品牌特别是知名品牌的带动效应。以品牌树形象,以品牌促发展,进一步提升桂林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工作
(一)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打造城市旅游新品牌,增强桂林旅游竞争力。
1.全面启动创城机制,举全市之力开展创建活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工作结合到位、创城资金到位。力争首批进入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行列。
2.以创城标准为目标,加强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优化城市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