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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市场及大型商业网点项目定点审核制度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市场
及大型商业网点项目定点审核制度的通知
(市政〔2006〕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鉴于我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使各类市场和大型商业网点的布局更加合理,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市场和大型商业网点项目定点继续实行审核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一)五城区内各类市场及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项目;

  (二)灵川县城至八里街所设置的除农贸市场外的各类市场;

  (三)临桂县城及县城以东与市区的接合部所设置的除农贸市场外的各类市场。

  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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