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以重大疾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一批市、县传染病医院、紧急医疗救治体系项目建设,改造一批贫困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医院,基本完成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任务。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和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农村医疗卫生,大力推广兴安县的经验,各县都要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3.加强文化事业建设。文物管理保护,重点实施桂海碑林扩建保护、靖江王陵保护等工程,改造部分县、乡(镇)文化设施。继续抓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民族民间文化和文物、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基层体育设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相关景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文化工程建设。继续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抓好广播电视数字化更新改造和农村通信等建设工程。
4.抓好农村妇幼保健和改水改厕工作。继续抓好县级计生服务站、中心乡镇计生服务所等项目建设,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5.继续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五保村”以及体育设施建设。
6.继续实施公、检、法、司的基层设施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一批公安、检察院技侦用房、法院“两庭”、监狱和劳教监舍以及看守所、戒毒所、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等项目建设。
(五)加快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1.制定实施环保规划。建立健全污染源管控机制,综合治理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推进污染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继续搞好以江河源头生态圈为重点的水质水源全面保护和治理,严格保护青狮潭水库、城镇集中供水等饮用水源,避免水源污染。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下降;完成以“两江四湖”综合整治工程、环城水系工程为重点的市区漓江支流的综合治理工程,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施家园小区、芦笛路等内涝整治工程;开工建设瓦窑河、南溪河、小东江和灵剑溪等小江小河综合整治项目。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农用地转非农用地管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继续整顿矿山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和恢复天然林,增加森林覆盖面积,重点支持江河源头和两岸、石漠化地区、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及工矿企业周围的生态建设。继续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水源林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程,全年实施石漠化地区封山育林35万亩,建设一批生态示范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庄。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启动一批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以及边远无电地区用电建设试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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