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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桂林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桂林市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市政〔2006〕1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附件:2006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桂林市2006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六年二月十九日)

  一、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委二届六次会议确定了今年我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财政收入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出口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3%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以上预期目标,努力体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体现推进富裕桂林、文化桂林、生态桂林和平安桂林建设的要求,体现积极进取和注重增长质量的要求,与“十一五”规划目标相衔接,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为实现今年的发展目标,应突出在八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首要任务,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投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端。

  1.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三田”建设、良种繁育推广、农产品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一批工程,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继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在全州、兴安等5个粮食主产县实行粮食直补,启动水稻良种补贴试点,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粮食产量力争保持基本稳定,主要经济作物产量保持较快增长。围绕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生猪、家禽、水产品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快生产基地建设,促进规模化、优质化和标准化生产,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一批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项目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等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统一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县城以上各类市场建立和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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